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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时间和主体
实施时间:2020-2022年三个年度,2020年枞阳县计划招生30人
委托主体:县卫生健康委
培养主体:与我县签定委托培养协议的: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培养模式及对象
(一)培养模式。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学制3年,按照全科医生培养要求单独编班教学。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其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培养对象条件。本县户籍中取得当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录取。
(三)委托培养程序。(1)符合条件人员到县卫生健康委报名并初审(初审包括考试资格初审和体检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签订《定向服务意向书》。初审通过人员按照安徽省当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县卫生健康委汇总初审通过人员名册,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作为志愿填报依据。各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以初审通过人员名册作为录取依据,初审通过人员名册外考生不得录取。(2)报考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达到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划定的合格线后,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3)拟录取人员经招生院校测试、体检合格后,由录取学校公示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即为预备录取。(4)预备录取人员与县卫生健康委及录取学校签订《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并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录取,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政策待遇及就业
(一)培养计划和经费。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不少于4650元,由县财政安排经费。
(二)定向就业。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取得毕业证书后,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
(三)享受待遇。县政府充分保障定向委托培养的乡村医生享受政策规定的待遇,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合理调整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目前,我县乡村医生待遇主要来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药品零差率补助、医疗服务收入,全县2019年人均6万元以上。同时将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连续6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或者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五)约束措施。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及服务期内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和学习。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退还学费、生活补助费、承担违约金。
联系人:县卫生健康委 李女士 联系电话:0562-3211017;18010705598
附:2020年度,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 学制3年 面向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60人)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专业 学制3年 面向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0人)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医学专业 学制3年 面向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0人 面向中职计划招生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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