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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要求 2015年乡镇全覆盖
时间:2013年09月03日信息来源:安徽省卫生厅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 陈 旭)安徽省日前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到2015年,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100%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5%以上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该省还将中医药服务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的重要内容,分值不低于10%。

  目前,安徽省有县级中医医院69家,实现了每个县都有一家政府办中医医院的目标;109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了中医科,6155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分别比医改前提高了17.2%、94.9%;90%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了中医科。“十一五”以来,40所县级中医院获得中央财政6.7亿元基建资助,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该省要求,到2015年,中医师要占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总数的20%以上,85%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服务的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载《健康报》2013年9月3日)

(作者:佚名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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